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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简章
作者:yishixiao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465    更新时间:2020-08-19         ★★★

根据《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新泰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教发[2020]36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一致优先”的原则。学校招收本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及时在校网站和校门口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及入学资格。

(三)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学校严格审核学生入学的相关证明材料,层层落实责任,杜绝弄虚作假。

(四)坚持严控班额原则。学校严格控制班额招生,不超国家规定班额标准55人,编班一律实行“均衡分班”。

二、招生范围

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金斗路以东,府前街以北,平阳河以西,榆山路以南。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户籍及家庭住址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驻新泰部队(艰苦边远地区)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我市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招生条件、类别界定及审核要求

(一)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均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

审核确认要求:

1. 户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我校招生范围内户籍

2. 家庭住房

1)适龄儿童报名必须先确认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且实际居住

2)已购买了商品房,无法提供房产证,但确已实际入住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可查的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原始凭证并经审核和现场确认。

(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户籍,户籍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但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实际居住的。

审核确认要求:

1. 户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户籍。2. 家庭住房

1)适龄儿童报名必须先确认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且实际居住

2)已购买了商品房,无法提供房产证,但确已实际入住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可查的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原始凭证并经审核和现场确认。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我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长期居住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

适龄儿童从出生落户到入学,和母亲(或父亲)户口一直落在(外)祖父母家且中间没有发生户口迁移,同时三代一直未曾分居(即未分户),且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都属于我校招生范围的

审核确认要求:

1. 户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我校招生范围内户籍。

2. 家庭住房: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住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等,并需现场调查核实无误。

(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且长期居住的。如若本批次超出招生计划,将按房产实际入住年限长短依次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审核确认要求:

1. 户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城区以外户籍。

2. 家庭住房

1)适龄儿童报名必须先确认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且实际居住

2)已购买了商品房,无法提供房产证,但确已实际入住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可查的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原始凭证并经审核和现场确认。

3需提供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填报审核同意并提交的到新泰城区就读的《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原件或申请表编号(非新泰市户籍适龄儿童不需要提供)

(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父母(法定监护人)实际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以企事业单位所在地址确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在我校招生范围内长期居住的,参照本条。确因受学校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回户籍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学校就读。

第一种适龄儿童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城区无房产,但实际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审核确认要求:

1.户籍:我市城区以外户籍。

2.家庭住房: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住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等,并需现场调查核实无误。

3.工作单位:适龄儿童父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至少2年以上,需提供劳动部门备案可查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需提供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填报审核同意并提交的到新泰城区就读的《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原件或申请表编号(非新泰市户籍适龄儿童不需要提供)

第二种个体经营审核确认要求:

1.户籍:我市城区以外户籍。

2.家庭住房: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住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等,并需现场调查核实无误。

3.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经营证明(满2年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单据)。

4.需提供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填报审核同意并提交的到新泰城区就读的《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原件或申请表编号(非新泰市户籍适龄儿童不需要提供)。

三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审核确认要求:

确需在我校入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须提交以下材料交学校审核:①户口簿;②居住证;③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全款付款原始凭证、住房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父母确系长期居住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有效证件证明等);④务工证明(有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证明)。

五、招生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8月21日8:00——23日18:00前登陆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网站www.yishixiao.com)或“新泰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平台”(,按照报名流程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出报名信息确认表,及时关注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材料接受审核。

2.材料上交

时间: 8月24日,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学校网站或招生平台信息。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地点:一实小教学楼。

办法:现场提交材料时,请把原件与复印件按网上填写内容顺序分别装订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贴好材料内容(见附件模板,从网上打印),写清网上报名序号;审核后,现场退回证件原件,复印件一律不退

3.报名注意事项

1)按照我校招生方案审核材料,如果材料不符将视为不合格。

2)网上报名后视为同意我校到有关部门查询报名者及监护人相关信息

3)报名时提供的房产、户口、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有关部门查询为准,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有关部门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交相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我校招生范围内的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我市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2020年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持以上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到所属及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由其所属及管理部门将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市教体局登记,学生根据家庭住址网上填报

5)房产证(不动产证)作为学生家庭房产的依据,租住房不作为学生家庭房产依据。2018年开始,每套房产(住址)小学每5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新迁入城区户籍截止时间为20208月21

6)如若信息采集或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有误,请提交材料审核时现场声明。

(二)提交材料内容

1.符合第一类的适龄儿童,提交的材料为:

1)报名信息表一份

2)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不在一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已购买了商品房,无法提供房产证,但确已实际入住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可查的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原始凭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4)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符合第二类的适龄儿童,提交的材料为:

1)报名信息表一份

2)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不在一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已购买了商品房,无法提供房产证,但确已实际入住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可查的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原始凭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4)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符合第三类的适龄儿童,提交的材料为:

1)报名信息表一份

2)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不在一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如:住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4)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4.符合第四类的适龄儿童,提交的材料为:

1)报名信息表一份

2)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不在一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已购买了商品房,无法提供房产证,但确已实际入住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可查的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原始凭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4)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5)户籍所在乡镇教育办公室开具的《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原件或《跨学区就读申请表》编号一份。

5.符合第五类第一种的适龄儿童,提交的材料为:

1)报名信息表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不在一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招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原件(至少2年以上)及复印件一份

5)父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如:住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6)户籍所在乡镇教育办公室开具的《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原件或《跨学区就读申请表》编号一份。

6.符合第五类第二种的适龄儿童,提交的材料为:

1)报名信息表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不在一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招生范围内营业执照(满2年)、纳税单据(如有可提交)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5)父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如:住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6)户籍所在乡镇教育办公室开具的《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原件或《跨学区就读申请表》编号一份。

7.符合第五类第种的适龄儿童,提交的材料为:

1)报名信息表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不在一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务工证明(有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父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如:住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六、招生录取

1.按照“招生条件及类别界定”中五种情况为顺序分批进行录取,当学校某一批次招满,将不再招收下一批次对象。当某一批次招满,仍有剩余学位但少于下一批次报名人数时,剩余学位可以用摇号方式确定。

2.我校与青云小学实行集团化招生,如一校区招生计划已满,另一校区招生计划未满,可相互调剂如两校区招生计划全满,剩余招生对象视情况由市教体局协调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就学。我校对招收的学生信息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报名咨询电话:15753831993  

报名监督电话:16505485777

 

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

20208月18日

 

 

附件:点击直接下载

1.附件1 第一类档案袋封面

2.附件2 第二类档案袋封面

3.附件3 第三类档案袋封面

4.附件4 第四类档案袋封面

5.附件5 第五类(第1种)档案袋封面

6.附件6 第五类(第2种)档案袋封面

7.附件7 第五类(第3种)档案袋封面

 

 

 

附件1

 

第一类

档案袋封面

网上报名序号:   

  名:

1

报名信息表一份

 

2

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不在一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原始凭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4

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注: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审核人签字:


附件2

 

第二类

档案袋封面

 

网上报名序号:

  名:

1

报名信息表一份

 

2

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不在一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原始凭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4

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注: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审核人签字:


附件3:

 

第三类

档案袋封面

网上报名序号:

  名:

1

报名信息表一份

 

2

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不在一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父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住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4

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注: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审核人签字:


附件4

 

第四类

档案袋封面

网上报名序号:

  名:

1

报名信息表一份

 

2

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不在一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原始凭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4

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5

户籍所在乡镇教育办公室开具的《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原件或《跨学区就读申请表》编号一份。

 

 

注: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审核人签字:

附件5

第五类(第1种)

档案袋封面

网上报名序号:

  名:

1

报名信息表一份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不在一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招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原件(至少2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父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住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6

户籍所在乡镇教育办公室开具的《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原件一份或《跨学区就读申请表》编号。

 

注: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审核人签字:

附件6

第五类(第2种)

档案袋封面

网上报名序号:

  名:

1

报名信息表一份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不在一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招生范围内营业执照(满2年)、纳税单据(如有可提交)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5

父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住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6

户籍所在乡镇教育办公室开具的《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原件或《跨学区就读申请表》编号一份。

 

注: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审核人签字:

 

附件7

第五类(第3种)

档案袋封面

网上报名序号:

  名:

1

报名信息表一份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不在一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父母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务工证明(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父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如:住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注: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审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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