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招生工作,根据《新泰市教育局2017年新泰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一致优先”的原则。学校招收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及时在校网站和校门口公布信息。
(三)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学校严格审核学生入学的相关证明材料,层层落实责任,杜绝弄虚作假。
二、招生范围
1.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金斗路以东,府前街以北,平阳河以西,榆山路以南。
2.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青云分校:府前街以南,平阳路以东,青龙路以北,平阳河以西;府前街以南,金斗路以东,青云路以北,平阳路以西。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户籍及家庭住址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龄不足6周岁的一律不准接收。
四、招生条件及类别界定
(一)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都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居住,按照房产所在学区入学。(网上报名时,按第一类填报)
审核确认要求:
1. 户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我校招生范围内户籍。
2. 家庭住房
(1)适龄儿童报名必须先确认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2)已购买了商品房,开发商已交付使用,房产证尚未办妥,但实际入住年限1年以上的,需提供全年水、电费及物业管理凭证、房产公司的购房合同、付房款专用发票、并经房管部门审核和现场确认。租住房不作为学生家庭房产依据。
(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我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父母确无房产,且长期居住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以户籍地址为依据确定。(网上报名时,按第二类填报)
审核确认要求:
1. 户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我校招生范围内户籍。
2. 家庭住房:城区内无房产,但必须提供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并需现场调查核实无误。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校招生范围以外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且长期居住的,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定。确因受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回户籍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学校就读。(网上报名时,按第三类填报)
审核确认要求:
1. 户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校招生范围以外户籍。
2. 家庭住房
(1)适龄儿童报名必须先确认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2)已购买了商品房,开发商已交付使用,房产证尚未办妥,但实际入住年限1年以上的,需提供全年水、电费及物业管理凭证、房产公司的购房合同、付房款专用发票、并经房管部门审核和现场确认。租住房不作为学生家庭房产依据。
3.需提供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到学校就读的就学联系函。
(四)适龄儿童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城区无房产,但实际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原则上以企事业单位地址确定。确因受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回户籍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学校就读。(网上报名时,按第四类填报)
审核确认要求:
1.户籍:我市城区以外户籍。
2.家庭住房:在城区无房产。
3.工作单位:适龄儿童父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至少2年以上,签有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
4.需提供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到学校就读的就学联系函。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及教育部、省、泰安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精神,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确定就读公办学校,确需在我校入学就读的,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持《诚信承诺书》《委托书》及以下材料到学校报名:①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②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③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父母确系长期居住在城区招生范围内的有效证件证明等);④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营证明(满2年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单据)、务工证明(有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证明);⑤户籍所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联系函;⑥入学须提供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确因受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回户籍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学校就读。(网上报名时,按第五类填报)
(六)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现役军人、烈士、我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人员子女入学,由家长本人持以上身份证明及所属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登记报名,经审核后由教育局按照家庭住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五、招生办法
(一)报名办法
按照先网上报名申请初审,然后现场提交材料审核确认,最终按招生录取顺序实施招生工作。
1.报名申请
(1)招生报名
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我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持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及青云分校报名,并填写《诚信承诺书》、递交《委托书》。非城区户籍需提供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就学联系函。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提交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20日(0:00---24:00)
登陆方式为:登陆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网站,网址为:www.yishixiao.com,点击网站公告栏的“2017年新生报名入口”。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
第一、 第二类为8月23日
第三、第四类及第五类为8月24日
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现场提交材料地点:现场提交材料时,报名一实小一年级的到一实小提交材料;报名青云分校一年级的到青云分校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办法:现场提交材料时,请把原件与复印件按网上填写内容顺序分别装订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贴好材料内容(见附件模板,从网上打印),写清网上报名序号;审核后,现场退回证件原件。
(3)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和青云分校按照划片区域报名和审核材料,如果不符将视为不合格。
(4)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有关部门查实,取消划片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交相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现场交材料后,学校将到教育、公安、房管、工商、社区、纪检等相关单位审核确认。
(二)提交材料内容
1.符合一类的适龄儿童,提交的材料为:
(1)《诚信承诺书》一份
(2)《委托书》一份
(3)报名信息表一份
(4)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5)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6)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7)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符合二类的适龄儿童,提交的材料为:
(1)《诚信承诺书》一份
(2)《委托书》一份
(3)报名信息表一份
(4)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5)范围内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6)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7)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符合三类的适龄儿童,提交的材料为:
(1)《诚信承诺书》一份
(2)《委托书》一份
(3)报名信息表一份
(4)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5)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已购买了商品房,开发商已交付使用,房产证尚未办妥,但实际入住年限1年以上的,需提供全年水、电费及物业管理凭证、房产公司的购房合同、付房款专用发票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6)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7)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8)户籍所在地教育办公室就学联系函原件与复印件一份(该证明必须教办盖章、办公室主任签字)。
4.符合四类的适龄儿童,提交的材料为:
(1)《诚信承诺书》一份
(2)《委托书》一份
(3)报名信息表一份
(4)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5)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招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劳动(聘用)合同原件(至少2年以上)及复印件一份
(6)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7)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8)就学联系函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5.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适龄儿童,提交的材料为:
(1)《诚信承诺书》一份
(2)《委托书》一份
(3)报名信息表一份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7)父母在范围内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8)招生范围内经营证明、务工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就读联系函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10)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六、招生录取
我校在教育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招生原则和办法组织招生。按照“招生条件及类别界定”中情况为顺序分批进行录取,当学校某一批次招生已满额后,将不再招收下一批次对象。当某一批次招满,剩余名额少于下一批次人数时,剩余名额可以用摇号方式确定。剩余批次的视情况协调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公办学校。我校对招收的学生信息(姓名、出生年月、小学毕业学校(幼儿园)、户籍所在地、家庭详细住址、备注)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学校在招生时,先以划定片区范围分校区报名,以所在片区为准招收学生。若本校区招生计划已满,可将符合就读条件而未招录的学生优先调剂至分校。若不同意调剂,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或选择到民办学校报名,非城区户籍的,可选择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报名咨询电话:7237325
报名监督电话:723707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7235900
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
2017年8月16日
附件:
1. 诚信承诺书;
2. 委托书;
3. 档案袋封面(第一类);
4. 档案袋封面(第二类);
5. 档案袋封面(第三类);
6. 档案袋封面(第四类);
7. 档案袋封面(第五类);
附件1
诚信承诺书
本人是学生 的家长,现郑重向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及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青云分校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所有入学申请材料均是真实有效的,并接受教育、公安、房管、工商、社区、纪检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的材料审核。如本人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及孩子自负,服从教育局取消孩子划片入学资格的处理意见,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承诺书的内容也已向孩子解释清楚。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家长签名手印)
(家长签名手印)
(学生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留存一份。承诺人要由父母双方(法定监护人)、学生签名并按手印(小学一年级新生可只按手印)。小学、初中新生须向报名学校(资格审核学校)作出承诺。
附件2
委托书
本人是学生 的家长,为证明本人所提供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所有入学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本人委托报名学校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及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青云分校持材料到教育、公安、房管、工商、社区、纪检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如本人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及孩子自负,服从教育局取消孩子划片入学资格的处理意见,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人: (家长签名手印)
(家长签名手印)
(学生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注:此委托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留存一份。委托人要由父母双方(法定监护人)、学生签名并按手印(小学一年级新生可只按手印)。
附件3:
第一类
档案袋封面
网上报名序号:
学生 姓 名:
1 |
《诚信承诺书》一份 |
|
2 |
《委托书》一份 |
|
3 |
报名信息表一份 |
|
4 |
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
|
5 |
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
|
6 |
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
7 |
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
|
注: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审核人签字:
附件4:
第二类
档案袋封面
网上报名序号:
学生 姓 名:
1 |
《诚信承诺书》一份 |
|
2 |
《委托书》一份 |
|
3 |
报名信息表一份 |
|
4 |
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
|
5 |
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
|
6 |
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
7 |
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
|
注: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审核人签字:
附件5:
第三类
档案袋封面
网上报名序号:
学生 姓 名:
1 |
《诚信承诺书》一份 |
|
2 |
《委托书》一份 |
|
3 |
报名信息表一份 |
|
4 |
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
|
5 |
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
|
6 |
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
7 |
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
|
8 |
就学联系函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
|
注: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审核人签字:
附件6:
第四类
档案袋封面
网上报名序号:
学生 姓 名:
1 |
《诚信承诺书》一份 |
|
2 |
《委托书》一份 |
|
3 |
报名信息表一份 |
|
4 |
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
|
5 |
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
|
6 |
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
7 |
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
|
8 |
就学联系函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
|
注: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审核人签字:
附件7:
第五类
档案袋封面
网上报名序号:
学生 姓 名:
1 |
《诚信承诺书》一份 |
|
2 |
《委托书》一份 |
|
3 |
报名信息表一份 |
|
4 |
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
|
5 |
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
6 |
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复印件一份 |
|
7 |
父母居住证明复印件一份 |
|
8 |
经营证明、务工证明复印件一份 |
|
9 |
就读联系函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
|
10 |
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
|
注: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审核人签字:
2017招生简章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