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校编制了《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网站(http://www.yishixiao.com/)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新泰市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办公室(地址:新泰市实小街71号)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全国人大、国务院、山东省以及本市制定的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学校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1)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各级各类教育综合性工作、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
(2)贫困生救助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
(3)学校和学生安全方面的规定及工作开展情况;
(4)体育、艺术、国防与健康教育等方面的规定与工作开展情况;
(5)我校职称评比、人才递进等关系到教师切身利益的工作开展情况;
(6)各类教育督导检查、评比的内容、依据、时间、程序;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五)财务信息
主要包括:收费项目等。
(六)工作信息
主要包括:重要会议、领导活动,政务动态等。
(七)社会监督
主要包括:投诉受理相关信息等。
(八)公共服务
主要包括: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九)其他
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泰市第一实验小学网站(http://www.yishixiao.com/)。
我校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我校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法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我校设立的公共查阅点。
2、 公开时限
我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我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我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校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我校信息公开办理机构现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我校信息公开办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填写《申请表》。
(2)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泰市第一实验小学网站(http://www.yishixiao.com/)网上提交申请给我校,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在泰市第一实验小学网站(http://www.yishixiao.com/)下载电子版,书面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我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我校暂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时,应如实填写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以及申请公开的形式、获取信息的方式。申请人必须签名或盖章,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的可以省略。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校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我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我校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我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校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属于我校的政府信息,由我校受理机构负责组织审查,经领导审批后直接答复申请人。不属于我校掌握的政府信息,我校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我校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我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汇总、统计、研究、搜集、分析或者其他加工处理。
3、费用减免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我校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我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校务办
办公地址: 新泰市实小街71号
邮政编码: 271200
办公时间:7:30-11:00 14:15-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72359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校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我校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我校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校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校纪委投诉举报,投诉电话:7237071,邮政编码:2712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7:30-11:00 14:15-17:00。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