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马安超
成 员:刘永伟 薛 梅 孙法渠 王 茜
考务组组长: 李在任 郭洪翠 刘守强 李甲成
成 员:
东区: 于亮 刘安元 刘明娟 胡萍
西区: 张 哲 蔡茂乾 马磊 郑芬 陈辉
分校: 马振虎 苏涛 常春
银河分校:郭洪翠(兼)
保密:于亮 陈庆彬 常春
信号:徐西刚 常利
巡考:董仲伟(负责网络) 王翔 安涛(负责巡查)
卫生:(西区)蔡茂乾 (兼)
(东区)刘安元 (兼)
(分校)刘涛 (兼)
安全:刘宝文 宫振 及传达工作人员
后 勤:康 刚 王 涛
二、考场守则
1、考试前10分钟,监考教师逐个检查学生是否按考号入座,如有缺考,及时在考试人员名单注明,并交考务组核实。
2、遵守考试时间。每科考前20分钟到考务室开考务会,点名不到者:A、张榜公布,通报批评。B、按学校考勤的有关规定执行。
3、正式考试无故不到者:A、张榜公布,通报批评。B、写出检查。C、按空堂的处理规定二倍处罚,并落实量化细则。
4、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请假。有函授考试的教师请带有关的信件找校长请假。监考期间请假按平时的二倍计算。
5、遵守监考纪律。监考期间不准随便出入考场,不准吸烟,不准交谈,不准阅读读书杂志,不准外传试卷,不准外人(学校领导及考务工作人员除外)进入考场等。若不遵守监考纪律,一经发现,对监考人员通报批评张榜公布。学校电子巡考,请监考教师自觉接受学校监督检查,巡考时如发现有不到位教师,学校随时公布,并落实量化。
6、关于监守自盗的问题。每位老师都要树立高度的事业心,本着对学生、对任课教师、对家长、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认真监好每一场,自觉接受社会、学校、学生的监督,经受住考验。坚决杜绝出现监守自盗,违反监考责任,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如有家长反映、学生举报、学校检查、教师举报监考人员有违背上述事件者,学校将严肃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指本学期量化得分记零分)。
7、考试中,监考教师应逐个检查学生是否准确填写学生信息,发现未填的需及时提醒学生填写,考试结束后,缺考学生试卷由监考教师填写考号,并将试卷(连同空白试卷)按考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有序排列一并收起。
8、试卷收起后,到考务室经复查人员复查无误后方可封卷,封卷时每个考场封2份试卷,用订书机订好,并在试卷封面上填写好考场、监考教师姓名、考试人数、缺考人数、首考号等项目。
9、对因玩忽职守而贻误工作,或监考纪律不严造成秩序混乱,或整理试卷有错漏之处的要追究监考教师的责任,巡查时如发现有脱岗现象,按旷工处理。
10、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的考试资格,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成绩一律按零分计。特殊情况下不能参加考试者,需出示市人民医院诊断书、病历、处方笺及药费单据等的效证件,报各区教导处批准。
三、阅卷守则
1、遵守阅卷时间,按时到岗,阅卷时,阅卷人员不得串场,以免影响阅卷人员阅卷与总分,抽查时如发现有串场人员责令其写出书面解释。
2、阅卷点名不到者:A、张榜公布,通报批评。B、按职工考勤的有关规定二倍处罚。C、耽误阅卷者(30分钟内),按空堂处理规定的二倍处罚,并落实量化细则。
3、遵守阅卷纪律,各阅卷组首先要学习标准,统一标准,严格遵守标准,不得私自更改标准条件。要一个标准,一个尺度量下来,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分管领导汇报,集体决定后,采取相应的措施。
4、阅卷时一律采取减分方式,一律用红圆珠笔,对号、差号要清楚,减分要有充分的证据。
5、各组阅卷结束后,誊分时(至少2人)按考场、考号和班级顺序依次誊写,誊写完毕后要核对好班级人数、分好各班级试卷后由阅卷组长上交教导处,先上交纸质成绩单和电子稿,并注明校区、年级、学科和统计人,经检查无误后方为结束。
5、各阅卷组组长要切实负责,上、下午阅完卷后及时清点卷数上交保密室。阅完卷后,要写出试卷分析,试卷分析包括以下三个方面:A、试题印刷印量。B、对试题的评价及今后命题建议。C、学生答题情况分析,教学指导建议。
6、实行签名制。A、阅卷签名制。B、总分签名制。C、统计签名制。阅卷期间如发现故意抬高或降低他人分数者,有违职业道德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7、在核对学生成绩时,如有学生未填写任何信息导致学生成绩无法查询,该生成绩记为0分,并根据学生所在考场追究班主任和监考老师的责任。
8、复核时间:2月1日下午学校组织级部审查复核成绩,复查时由教导处组织,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需经教导处审核,经研究后再改动成绩,未经审核不得擅自改动成绩,各科任课教师复核,各班必须核对人数,核对纸质成绩单与电子版是否一致,过后一律不再核对。